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段、各课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务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教务处根据教研组、备课组选定的教辅资料,向学生家长送达征订通知书征求家长意见,由家长自愿征订。
5、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6、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7、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高一、高二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新华书店提供的配套练习,高三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高考第一轮、第二轮复习用书,并允许征订一套高考练习。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各违规违法行为。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4、各备课组可根据需要,由学校确定版本,从新华书店或淄博市教育局审读、公布的教辅材料品种中向学生推荐符合教学实际的教辅资料,按照“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的要求,联系书商进行订购。班长或学习委员认真登记所在班级学生所购买的教辅材料的数量,由班长将书款直接交给书商。每个学科学生只能自愿选用一套教辅材料。
5、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