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学生宿舍量化管理办法


淄博第十八中学学生宿舍量化管理办法

为适应学校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档次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大宿舍管理力度,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学生宿舍管理再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淄博第十八中学学生宿舍量化管理办法》如下:

一、宿舍纪律量化管理内容

1.按时作息

1)实施午休、晚休响铃制度。铃声响后,住校生必须按时上床休息,否则,迟回宿舍者,一人次扣1分;未按时上床休息者,一人次扣1分。

2)上课时必须按时离开宿舍,不按时者,一人次扣1分。

2.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1)在校期间(含上课、课间及放学时间),住校生外出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2)因故不能回宿舍者,要将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到宿舍管理老师处,否则,午休不回宿舍者,一人次扣3分;晚休不回宿舍者,一人次扣10分;未回宿舍期间,有其他违纪行为者,要按有关规定再相应扣分。

2)上课期间,无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而留在宿舍者,一人次扣1分。

3)午休、晚休期间,对宿舍出勤情况实行宿舍舍长汇报制度,未汇报的宿舍,扣1分,若因未汇报而又造成严重后果者,加扣5—50分。

3.遵守休息纪律

休息铃响后,要自觉保持宿舍安静,否则:

1)说话者,一人次扣1分;打闹者,一人次至少扣2分。

2)听收(录)音机、阅读书报书者,一人次扣1分。

3)休息铃响后一小时内,随便出入洗刷间者,一人次扣1分。

4)洗刷、洗衣服者,一人次扣1分。

5)使用其他照明设备者,一人次至少扣2分。

4.严格按学校安排住宿

1)学生住宿由学生处、级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安排学生住宿。住校生因故不再住校者,需由家长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宿舍管理人员、班主任要及时上报学生处、级部。否则,按缺勤处理,并进行相应扣分。

2)擅自调房间、床位者,一人次至少扣2分。

3)擅自留他人住宿者,扣5-10分。

5.爱护宿舍内公物

1)按时关窗、关门、关闭日光灯等,否则每人扣1分。

2)私接、私用电器,一次扣5-10分(记分至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5-50分(警告至开除学籍)。

3)故意损坏门窗、床以及水、电设备等者,除进行必要赔偿外,视情节扣10-20分(全校通报批评至严重警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理。

6.其他规定

1)出入宿舍需规范佩戴学生证,否则,一次扣1分。

2)就餐时,将饭菜带入宿舍内就餐者,一人次扣1分。

3)乱泼污水、乱丢垃圾者,一人次扣1-2分;故意污染墙壁者,视情节扣1-5分。

4)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等,一次扣2分;午休、晚休期间打扑克、下棋等,一次扣10分(全校通报批评)。

5)不吸烟、不喝酒,否则一次扣10分(全校通报批评);组织者扣20分(严重警告)。

6)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视情节扣责任者2—50分(记分至开除学籍)。

二、宿舍卫生量化管理内容

    按照《淄博第十八中学卫生量化管理办法》执行。

三、说明

1.扣分实行班级量化和个人量化相结合的办法。

2.对于违反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扣分或处分。

3.未列举内容,扣分或处分时参照相关规章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