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淄博第十八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全面推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生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二、严格管理,控制次数

1.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由学校教处每学期统一组织一次期中考试与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三、科学命题,确保质量

1.学校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切实提高命题质量,试题命制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 大。

四、重视过程,客观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 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采用课 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 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 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3.要结合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 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五、考试结果,合理运用

考试等级以成长记录单方式告知家长,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只作为教师进行考试精准分析的依据。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指导处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