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课外读物进入中小学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中学生课外阅读的实际情况,特做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来保障校园文明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达到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负责,谁把关”的高要求。望各位老师和同学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优质教育活动”为主题,突出校园课外阅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鼓励学生积极扩展课外阅读、真正提高语文素养为目的,增强全校师生安全意识,健全学校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学校教学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关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学校、教学处、年级组、班主任和语文学科教师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课外读物选取的监管,确保学生课外阅读绿色、人文、科学、有效,以达到学生兴趣阅读、快乐阅读,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促进校园课外阅读的健康发展,以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人文情怀和爱国情怀,促进阅读对语文教学的助推作用,秩序井然,有力推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课外读物“进校园”申请、审查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明哲

副组长:范宗海

组  员:张慧娟  韦其生

四、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建立准入排查制度 

1.学校的各种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通过语文学科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凡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必须报告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3.学校和班主任签订绿色读物承诺书,杜绝不良读物进入校园,造成不良影响;

4.禁止附带商业活动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5.做好活动记录及相关材料备查。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未经校领导、领导小组和教师会议批准,私自引进课外读物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学校教职人员以教师便利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带有商业回扣课外读物产品的,将上报上级行政部门,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建立长效监督制度

1.严格审核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避免低俗的不良读物进入校园;

2.学科教师推荐和集体订阅课外读物,必须严格把关,杜绝盗版读物进入校园,杜绝低俗的、邪教的、反人类和反科学的读物进入校园;

3.我校教职员工不得与校外教辅推销人员有商业性的往来。我校将根据教育科技局的指示,认真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工作,制定长效机制;科学有效地完成任务。为了营造校园良好氛围,我校将继续完成各项制度及工作。

(四)建立严格督查制度

1.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教学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2.定期检查手机进入校园的违纪情况。不允许携带储存不良信息的手机等数码产品进入校园。

3.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及商业宣传标语及口号。

4.上课期间严禁阅读与课程无关课外读物。

5.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没收书籍,予以警告处分。

 

 

 

 

 

                               淄博第十八中学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