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淄博第十八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科学、规范、多主体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教师评价的导向与激励功能,杜绝片面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奖惩性评价的现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教师工作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尹明哲

成员:各年级分管领导

职责:

1.制定实施方案。  

2.监管评价过程。

(二)成立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

评价委员会设在级部,由分管级部的学校领导、级部主任和备课组长组成。

职责:

1.组织、实施评价。

2.公示评价结果。

3.负责申诉处理。

二、评价指标

评价的内容分为4个一级指标:职业道德、工作情况、专业发展、工作业绩。

1.职业道德主要考评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2.工作情况包括:出勤情况、教学常规落实、工作量情况、学生评教等方面的内容。

3.专业发展包括:各类校内外研修、论文评比和发表、公开课、奥赛辅导、校本课程开发开设、社团指导、获奖等方面内容。

4.工作业绩主要指是指教学目标完成情况等。

三、考试科目教师评价办法

(一)职业道德考核(4%)

每学期由工会组织进行全校性师德考核,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能严格遵守国家对教师的师德要求、《淄博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十不准》的要求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合格计4分,不合格不计分。职业道德评价等级由工会提供。

(二)工作情况考核(42%)

1.出勤情况(5%)

1)全勤的满分5分;

2)病假5天内或住院10个工作日以内不扣,每超一天扣0.1分;

3)旷工一天扣4分,私事请假每次扣0.2分

4)事假(2天内不扣)每超一天扣0.3分;

5)升旗上班、上课、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6)旷课一次扣3分,值班自习脱岗一次2分旷会一次扣1分;

7)婚假、产假、丧假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扣分,每超一天扣0.3分。

8)学校承接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型考务活动迟到分别扣3分2分 、1

9)学校、处室委派各项工作私自不去,一律按旷工处理。

以上各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相关数据由办公室汇总提供。有关教师上课、辅导、级部会议迟到、早退以及旷课、旷会等情况,由各级部向办公室提供,毎月底报送一次。其他层面会议谁组织负责考勤,会后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报送办公室。

2.教学常规落实情况(20%)

1)备课2%、上课4%、作业批改6%、听课2%,共14%。

以常规要求为依据,综合日常常规检查结果,评价数据由各级部提供。

2)班主任工作(6%)根据学生处提供的考评结果计入。

计算方法按本人得分÷班主任最高得分×6,分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3分。

3.工作量情况考核(12%)根据教学处提供的考评结果计入。

教学工作量=〔实有上课时数(含教案)+自习节数(早、晚自习)+课外辅导工作量〕÷最大量×12(课外辅导指由学校指定的各种竞赛辅导、尖子生辅导、弱科生辅导或专业辅导,非个人原因导致课时量不足学校安排其他工作后按照平均工作量计算)

4.学生评教(5%)

学生依据教师在4个一级评价指标的表现,按优(95)、良(85)、中(75)、差(60)四个层级,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每学期评价一次由教学处提供,计算时去5高5低。

(三)专业发展情况(4%)

1.各类校内外研修(1%)

在认定学期内,教师参加由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网络研修等,合格者计1分,不合格不计分,科研处认定

2.校本课程开发开设、社团指导(1%)

在考核周期内,开发校本课程、执教校本课程,正常开展教学活动,学期末提供教案或相关材料由教务处审核,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合格后,计1分;不合格不计分。

在考核周期内,指导学生社团,正常开展社团活动,学期末提供教案或相关材料由团委审核,同时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合格后,计1分;不合格不计分。

校本课程、社团指导的平均分为本项最后得分。

3.教科研成果(2%)

教科研成果由人事处认定并提供数据。教师教科研成果考核得分=个人成果累计得分÷最大量×2

(四)初中部工作业绩(50%)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教师年度考核50%即50分。(班教育组成绩10%、个人学科成绩40%):

1.班教育组分(初四只计算A层、B层):根据考试成绩,每有一名A层学生计5分,每有一名B层学生计3分,每有一名C层学生计1分,各班A层、B层、C层人数乘以相应分值得各班总分。根据各班总分排序,第一名班级的各科任课每人计10分,第二名班级各科任课每人计8分,第三名班级各科任课每人计6分,第四名班级各科任课每人计4分。该教师得分为所教班级得分总数除以所教班数。

2.个人学科教学分(初四只计算A层、B层) :根据考试成绩,每有一名A层学生计5分,每有一名B层学生计3分,每有一名C层学生计1分,各任课教师所教班级A层、B层、C层人数乘以相应分值得自己总分,各教师总分除以所教班级数得排序分值。根据排序分值第一名折合该项最高分值40分,其余教师根据自己的排序分值和第一名的折合系数计算出各自该项得分。

3.每年各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得分,为每次考试根据方案得分之和除以考试次数,计算分值的考试次数按学校规定执行(初一初二、初三计算两次期末考试;初三小中考、初四计算上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小中考、中考)。该方案只适合考试学科教师由各级部提供。

(四)高一、高二级部工作业绩(50%)

本着立足实际,同类比较,以全市统考成绩分析为依据,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基本思路量化计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适用范围:

1.适用年级:高一高二。

2.适用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考试科目。

计分核算办法:

以全市统一组织的九科抽测为考核依据,以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成绩为标准考核计分

以备课组为单位计算教学成绩:(1)学科平均分(满分15分)。依据学科平均分在同组学校本学科平均分(转换同分值比较)离差排序位次计分。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5+d分,第三名计15+3d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不计分。2)C率(满分15分)。依据学科C率在同组学校本学科平均C率离差排序的位次计分。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5+d分,第三名计15+3d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不计分。

备注:d= -10÷(n-1),其中n为同类参考学校数量。

以任教班级为单位计算教学成绩20根据B、C线中计算每个任课教师平均所教班级两线分别包含人数依次排位分别计分两线分别赋分10分,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10+d分,第三名计10+3d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不计分个人教学成绩为B、C两线分值之和。

备注:d= -三线赋值÷(n-1),其中n统考科目任教人数。

3. 学科平均分、C率在张店区同类学校中根据排名从第二名开始依次得分,其中n为学科在同类学校中的排名。

4.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任教学科平均通过人数在当学期所有合格考科目占据50%者才具备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资格。

5.本项考核成绩每次期末考试后级部直接提供。

(四)高三级部工作业绩(50%)

本着立足实际,公平比较,以全市统考成绩分析为依据,鼓励先进的基本思路量化计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适用范围:

1.适用年级:高三

2.适用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考试科目。

计分核算办法:

1.高三以全市统一组织的12月九科摸底,一模,二模,高考为考核依据,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成绩为标准考核计分,分三个项目评价计算考核成绩。

2.班级组评价(满分15分)。每个班基础分5分。依据每班级在校生高考成绩(高三在本校实际就读一学期及以上),文化课过重本线学生每出一个班主任加2分,任课老师加1分,文化课过本科线每出一个班主任加1分,任课老师加0.5分。艺体本科每出一个,班主任加0.5分,任课老师加0.3分。最后得分为:任课老师所教所有班级加分总得分/所教班级个数。(一个班班主任兼任课老师不重复加分,取高值。最后得分最高计15分。

 3.备课组评价(满分30分)。依据学科尖子和ABC率在各备课组的位次计分(小科目按赋分成绩)。12月摸底比重占40%,一模占30%,二模占30%。计算方式:尖子率:单科全市前1000名过线人数/级部学科班级个数。A率:A线过线人数/级部学科班级个数,B率:B线过线人数/级部学科班级个数,C率:C线过线人数/级部学科班级个数,得分:尖子率x20+A率x10+B率x5+C率x2。文科组(语文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第一名计30分,第二名计26分,第三名计22分,第四名18分第五名14分。理科组(数学化学生物)第一名30分第二名22分第三名14分

4.学科内部之间老师评价(满分5分)依据学科内部老师尖子和ABC率在本学科内位次计分(小科目按赋分成绩)。计算方式:尖子和ABC率:任教班级A线(或B线,C线,全市前1000尖子人数)通过人数/任教班级个数,得分:尖子率x20+A率x10+B率x5+C率x2。第一名5分,其他名次2分。如只有一个老师带一个级部,按其学科的备课组排名算分,第一名5分,其他名次2分。

5.本项考核成绩每次期末考试后由级部直接提供。

(五)教学管理加分

现任级部主任副主任2分,教研组长班主任加1.5分,备课组长0.5分。本项成绩由教学处提供。

四、技术地方课等非统考学科教师评价

参照文化课老师评价方案,对相关指标和比重适当调整。

(一)职业道德考核(10%)

(二)工作情况考核(62%)

1.教学常规落实情况(27%)

1)备课6%,上课,14%,听课4%,24%。

2)辅导员工作(3%)根据教学处认定提供的考评结果计入。

2.工作量情况考核(10%)

3.出勤情况(5%)(与文化课老师相同)

4.学生评价(20%)

(三)专业发展情况(28%)

1.各类校内外研修(4%)

2.校本课程开发开设、社团指导(12%),由教学处认定。

3.教科研成果(12%)

说明:当有统考成绩时,评价方式与文化课老师相同。体育、音乐、美术、地方课等合为一个考核组,本项考核教学处提供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教师工作评价旨在激励、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行为的改进,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也可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体罚学生、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有偿家教等影响学校声誉的,将取消一学期的评优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不享受当学期绩效考核奖。

 考核评价时由各部门直接数据提供给考评组本评价方案不影响学校的其它相关规定的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办公会。

本方案自学校办公会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同时原方案自动废止。

 

 

 

 

附件1教学常规考评细则

备课2分)

1.集体备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或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

2.备课态度不认真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合理方法不恰当过程太简略每次扣0.5分

3.不上交备课记录表电子教案者每次扣0.5分

4.集体教研中担任主备课人出展示课者每次加0.5分

、上课(4分)

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

2.私自调课者每次扣0.5分

3.无特殊情况坐着上课者每次扣0.5分

4.无特殊情上课或监考期间出现随意接打电话使用手机刷屏等行为者每次扣0.5分

5.对学生管理不严课堂秩序混乱学生上课睡觉现象严重或者随意出入课堂者每次扣0.5分

6.有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者酒后上课空堂等严重教学事故者每次扣4

作业6分)

1.不按学校统一要求设计作业者每次扣0.5

2.任课教师布置作业跟备课组作业内容不一致者每次扣0.5分

3.作业批改不规范者每次扣0.5分

4.在学校作业抽检中不合格者每次扣0.5分,并扣除相应一周工作量。

5.按照相关规定无作业布置学科任课教师作业积分参照最低分计入

听课2分)

1.年龄50周岁以上老师、中、高考试科目老师每学期听课至少8节;会考科目第二学期任课老师,每学期听课至少8节;其他老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或者听课节数分别占当学期公开课节数40%、80%

2.按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每不足一节每节次扣0.2

3.听课记录评课记录不达标者每次扣0.2

附件2:工作量计算办法(仅限于计算结构工资)

工作量计算办法

1.上课:上一节课计1个单位,一个教案计1个单位。

2.作业:任课教师每天按要求布置、批改作业(包含作文),书面考试科目每周每班每节作业批改计0.2个工作量

3.代课:每代课一节1个工作量,因个人原因被代课人扣1个工作量,因公被代课者不扣工作量

4.命题:每命制一份试题每0.08个工作量,未按照标准命题的0.04个工作量。

5.监考与阅卷:期中、期末等由学校组织的阶段性检测,监考每人每小时计1个工作量课时。外出监考、带队带班每人每小时计1.5个工作量课时非工作日监考带队、带班每人每小时计2个工作量课时。阅卷每人每次每班每分(卷面分)计0.05个工作量,毕业年级自行组织考试阅卷封顶4次

6.自习课:上班期间每节自习课计0.5个工作量,非上班时间每节自习课计1个工作量。自习课时间(早、晚、周末刷屏不到位情况每次0.5个工作量。

7.带操:课间操领操升旗主持每0.5个工作量。毕业班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大课间练习每天计0.5个工作量。

8.学校活动发言每次2个工作量,通讯稿0.5个工作量,其他临时性工作(科室自行认定)每小时0.8个工作量

8.教师兼职职员工作由相关科室根据工作安排认定工作量

由科室认定的工作量要通过办公会研究和公示后方可计入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