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关于调整中午静校时间加强学生午休管理的规定
时间:2017-12-11   访问量:2290

淄博第十八中学

关于调整中午静校时间加强学生午休管理的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生的生活、作息等方面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预防疾病流行,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希望各位同学严格执行。

一、学生中午在校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静校纪律,静校时间从1230提前到1220,各部门注意协调配合,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班主任老师利用家长群负责告知学生和家长,让家长注意做好通校学生的午休监督工作,学生宿舍做好住校生的午休管理工作,午休值班教师做好在校午休学生的管理工作,

传达室做好学生静校期间的保卫工作,值周人员做好午休值周工作。

二、住校生在1220以前,回到宿舍,按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午休。宿舍管理员严格要求学生休息,做好考勤工作,到静校结束后,宿舍开门。

三、在校午休同学1220以前,回到午休教室,按学生午休管理有关规定午休。值班教师严格要求学生休息,做好考勤工作,到静校结束后,方可让学生回到教室。

四、中午实行静校,学校大门静校期间关闭,静校期间,任何同学不得无故进出校园。

希望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重自己的身体健康,严格遵守上述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有序的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

学生处

2017.12.06